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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通知
[ 2009-12-29 ]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规定,年所得达到12万元纳税人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期从2010年1月1日截止至2010年3月31日(后附自行申报流程)。请您按期办理自行申报,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老河口市地方税务局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纳税人纳税申报流程    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规定,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纳税人应当在纳税年度终了后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向老河口市地方税务局进行年纳税12万元自行申报的,按照以下方式和流程办理。   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采用如下三种申报方式:网上申报;邮寄申报;直接到税务机关申报。   一、 个人自行网上申报   第一步 如果纳税人已开通网络申报功能,登录湖北自助办税系统“个人所得税年纳税12万元申报表”界面。    第二步 在申报页面中,在线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申报)》。   第三步 纳税人提交纳税申报表(如果系统校验成功,页面显示“此次申报成功”字样。如果系统校验申报错误,页面显示错误提示信息,并返回填写页面,按要求修改补充)。   第四步 纳税人将申报信息留存,并打印申报表。   二、 个人自行邮寄申报   根据《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第二十三条规定,邮寄申报必须采取挂号信函方式。   第一步 纳税人从网上或税务机关获取纸质《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申报)。   第二步 纳税人按照填表要求填写申报表。   第三步 纳税人在信封上填写详细的税务机关地址、邮编及收件人,并在收件人下方位置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   第四步 纳税人将申报表装入信封,以挂号信函的方式邮寄到税务机关。   第五步 纳税人将申报信息留存备查   三、 个人直接到税务机关申报   纳税人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可以选择以下两种申报方式:一是提交纸质申报表格方式;二是使用税务机关提供的专用计算机网上申报方式。   1、 纸质申报方式   第一步 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纸质《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申报)。   第二步 纳税人按照填表要求填写申报表。   第三步 纳税人直接将申报表提交给受理税务机关。   第四步 纳税人将申报信息留存备查。   2、 使用税务机关提供的专用计算机网上申报方式   纳税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指定受理纳税申报的服务大厅,运用专用计算机进行网上申报。其申报流程与“个人自行网上申报”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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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方税务局优化政风行风和廉洁从税承诺书
[ 2008-7-25 ]
   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建设法治地税、效能地税、阳光地税、廉洁地税和服务型地税,促进全市经济与社会更好更快地发展,老河口市地方税务局公开向社会作出以下承诺: 一、税务公开承诺 (一)在所有办税服务大厅实行文明办税“八公开”。即公开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公开税收政策、公开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公开稽查工作规程、公开税务违法违章处罚标准、公开税务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公开纳税人投诉的受理部门和监督举报电话、公开违反执法规定的责任追究。 (二)对个体工商户严格按照“业户自报、典型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布”程序实行电子定税,纳税定额的核定及调整,在各办税服务厅及基层税务所向纳税人公布,严禁违反规定对应该公开的事项不公开。 二、政策咨询承诺 (三)实行首问负责制,推行“一站式”、“一窗式”服务,定期或不定期发布税收信息。凡到地税机关咨询的,即时回答或引至职能部门;凡电话咨询的,即时答复或转办相关负责人员;凡书面或网上咨询的,在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需要请示上级明确的,在上级批复后5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四)坚持每年召开2至3次企业负责人、财务人员和个体工商户代表参加的税收政策咨询会,接受纳税人的税收政策咨询。 三、税(费)办理承诺 (五)办理税务登记: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复业登记、报验登记,资料齐全的,受理后即时办结,并免除税务登记证工本费;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申请停业登记,资料齐全的,受理后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六)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如实纳税申报的,凡资料齐全、数据准确,随时受理,随时办结。 (七)办理税收减免:按照规定申请减、免税,一般情况下,由市地税局负责审批的,从受理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回复;由襄樊市地方税务局负责审批的,30个工作日内回复;数额较大、情况复杂的,40个工作日内回复;需要呈报省地方税务局审批的,按规定时限提前报送。 (八)办理延期缴纳税款: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缴纳税款,资料齐全的,在受理后20日内审批。 (九)办理退税:多缴税款申请退税,资料齐全的,在接到退税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 (十)办理发票:申请购领发票、代开发票、发票兑奖,资料齐全的,即时办结;申请自印发票,资料齐全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或呈报工作。 (十一)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手续不完备不能立即办理的,一次性告知。严禁不执行或者拖延执行应由地税机关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审批事项。严禁违反法律规定自行设立收费项目或为其他单位代收费用。 四、信息保密承诺 (十二)严格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违反规定泄漏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秘密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五、税务稽查承诺 (十三)坚持税务稽查计划管理,不搞多头稽查和重复稽查,除举报案件和全省开展的专项稽查外,对同一纳税户一年内不搞二次稽查。严禁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实施税务检查、税务行政处罚和税收保全、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六、权利保护承诺 (十四)严禁对纳税人实行歧视性税收政策。纳税人对作出的税务决定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作出的除征税行为以外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依照法律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十五)因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不当,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纳税人可以就直接损失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七、廉洁从税承诺 (十六)严格遵守税务人员廉洁自律各项禁令。禁止下列行为:利用职务之便向纳税人借钱借物、推销商品和强迫代理;违反规定接受纳税人的财物、礼金、有价证券和参加由纳税人付费的外出旅游活动;利用职务之便在纳税人处低价购买商品、兼职取酬、入股分红和报销各种费用;利用职务之便向纳税人拉赞助、搞摊派;利用办税之机在纳税户吃、拿、卡、要、报。 (十七)对损害政风行风建设、违反廉洁从税规定的当事人,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一般干部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先待岗3个月;是领导干部的,先免职再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八)全市地税机关和工作人员按照以上承诺严格遵守,自觉履行,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纳税人的监督。违反上述承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市地税局进行投诉或举报,我们将及时调查,严肃处理,并将调查处理情况向举报人反馈或采取一定形式进行公开。 投诉、举报电话:8221730 投诉、举报邮箱:lhkds-jb@sohu.com 投诉、举报地址:老河口市大桥路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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